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17号)、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淄博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科教[2020]11号 )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47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系统和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特殊困难学生名单,经各院系和学生工作处认真审核,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马昱彤等11名学生为我校2023年春季新增山东籍特殊困难免学费学生名单(见附件)。按照资助政策,免除特殊困难学生相应年度的学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8日—24日。如有问题,请向学生工作处反馈,电话:2348806。
附件:2023年春季新增山东籍特殊困难学生免学费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