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734号),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市发改委审核备案,现就调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自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学校对2023级新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统一调整为1165元/生.学年;学校在校老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统一调整为1065元/生.学年。
特此公告。
附件:1.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公示表
2.《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鲁发改成本〔2022〕7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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